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、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,推进落实“两个根本”、“四个回归”,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教学质量,了解教、学、管理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,以便学校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,学校决定于校历第11-12周(2019年11月11日-11月22日)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院系(部)自查
各教学单位应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单位所属各年级、各层次、各课程进行全方位的检查,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进行整改。自查时间为11月11日-11月22日,自查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须于11月22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自查报告,自查报告务必客观、真实的反映发现的问题,尤其是整改的方案要落到实处。
1、检查内容:教学环节执行情况
⑴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
⑵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(包括课堂教学、辅导答疑、作业批改等,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、地点的情况)
⑶教学设施使用、保障状况
⑷听取任课教师对教学情况及学风的反馈意见;听取学生对学校、学院(部)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工作组织:11月11日-11月22日组织学生网上评教,组织教师网上评学。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,但须提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二、校教务处检查
1.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
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均使用教务管理系统,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
2.进行随机座谈
访谈由教务处直接组织,参加访谈的学生、教师代表由教务处随机抽取,覆盖各学院、各年级、各层次的教师和学生。
三、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
教务处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教学单位。院系(部)应认真对待,着力整改。教务处将对评分较低或者存在明显问题的教师进行追踪检查,在学期末之前对本次检查中评教较差的教学班进行回访,对没有改进的作严肃处理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9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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