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音艺术系数字音频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

录音艺术系数字音频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

 

数字音频实验室是录音、后期制作的重要场所,凡进入实验室工作、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。

一、严格遵守《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设备运行正常,满足教学需要

三、使用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,必须在管理人员和教师指定场所操作。

四、必须注意环境卫生。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物、随地吐痰,不得乱写乱画,不得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,严禁携带食物、饮料等入内;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实验室地板和其它物品的,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,保持实验室无尘洁净环境。

五、保持实验室肃静,不准大声喧哗,不得在实验室内打闹嬉戏。

六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严禁随意拨弄、挪用设备配件(键盘、鼠标等),不得擅自更改设置和私设密码。

七、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值日,负责实验室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。

八、注意检查实验室的防晒、防水、防潮,维持实验室环境通爽,注意天气对实验室的影响,下雨天时任课教师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。

九、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,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,定期检查维护,随时保持有效。

十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的安全补丁、漏洞检测及修补、病毒库更新等工作。

十一、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相关设备,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及重要文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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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音乐系(028)87907319
录音艺术系(028)879020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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